W09-进一步理解商家业务

这周仔细读了老王去年分享的《STP和4P理论》。4P一直是传统商业的经典理论,尤其是在零售快消行业。在互联网对各个行业的颠覆下,价格成本等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导致很多人认为4P分析框架失效了。老王这场分享应该算是一次正本清源,只要商业的本质不变,那么4P的有效性就不会被颠覆,它的抽象程度足够高。

这为我重新理解商家业务大盘提供了新的角度。今年业务的发展方向做了比较大的调整,作为平台的服务属性被放到了最前台。不妨就以平台的视角来梳理一下,业务方、商户服务平台、合作方(金融+非金融)之间的关系。商户服务平台为业务方提供产品和服务,业务方为商户服务平台提供流量。商户服务平台为合作方提供渠道,合作方为商户服务平台提供方案,如生意贷在生意月付、D0提现等场景金融下的落地。可以看到,商户服务平台既有作为服务方的产品属性,也有作为门户的渠道属性。做产品我们要考虑自己的4P,做渠道我们要考虑别人的4P。比如,商户服务平台作为生意贷的渠道方,就需要考虑我们的流量与生意贷真正需要的客群有多大的重合度,因为生意贷的客群是由其本身的资金成本和风控能力所决定的。

下周准备沿着这个思路,整理一版业务上的架构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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